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按发票日期为准
河北新闻网
2010-12-30 11:31
来源:爱卡汽车网
责任编辑:和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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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的政策,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优惠税率将由原来的7.5%提高到10%,这意味着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每10万元将会多支出2000多元。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也引发了年底购车热潮,近日,许多承德市民向本报咨询,如在2010年12月31日前购车,明年办理购置税是否能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12月29日上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承德市国家税务局征收车辆购置税收费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12月31日前购车的,只要办理了购置税相关手续,那么明年1月上牌的车,将按照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照样能享受7.5%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但收费人员提醒广大司机,即使在今年12月31日前购车,也应及时缴纳购置税,按照相关规定,自出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应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逾期将征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另外,近日有不少新近购车的车主接到办理退税的电话,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车购税退税只在车质量出现问题退车、交管部门不予登记退车、由于计算错误多征收税款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而且退税由当地国税征收机关进行办理,因此广大车主不要轻信陌生电话、短信,以免上当受骗。如遇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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