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修条款暗藏玄机 消费者难维权
继广州、深圳、东莞之后,佛山作为广东省第四个步入“百万车城”的城市,在汽车保有量增加的同时,相关消费申诉也随之大幅增加。据统计,2011年佛山市12315中心接到汽车类消费投诉共计556件,同比上升89.8%。然而,汽车消费要维权,当真不容易……
在工商部门公布的案例中,几乎涉及了汽车消费从销售到保养到车险理赔的全部环节。但是,反复征求意见、经历多次修改,时至今日,备受瞩目的汽车“三包”、汽车召回相关法规仍然千呼万唤难出来;尽管管理部门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但近年来引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车险理赔仍有不少霸王条款尚未根除。法规不完善,消费者要维权就更容易遭遇重重困难。在缺乏完善法规保护的背景下,消费者要保障自身权益就更需要“多留心眼”。
销售环节:
定金,又是定金惹的祸
案例:南海区李先生于2011年11月桂城某汽车4S店支付2000元定金订购一辆汽车。4S店没按合同约定按期交车,李先生要求退回定金却一直被拖延不退,经工商部门介入调解,4S店才向李先生退回定金。
消费警示:佛山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示,签订购车合同要细致。一定要细心核对合同内容中注明的车型、颜色、出厂批次、交车时间、双方违约的处理等内容是否与自己所选的相符。如需先交定金,除了约定何时交车外,更要约定若不能按期交车将如何处理。
记者调查:记者走访众多4S店发现,每当新车上市、紧俏车缺货等,都成为定金出现的理由。如果因为经销商违约,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一般能拿回自己所交付的定金,却基本拿不到合同法规定的“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消费者改变主意而违约,要拿回定金基本不可能。
维修环节:
保修条款暗藏玄机
案例:南海的吴先生于2011年4月份在商家购买了一辆汽车,保修6万公里。同年10月份,该汽车出现故障到商家要求保修时,商家以不在该店保养为由不予保修,吴先生因未了解保修规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消费警示:佛山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示,消费者要注意看清楚保修条款的具体内容。通常4S店与消费者约定在保修期内要到4S店进行保养维修,消费者在签署协议合同时应注意该条款,并按协议规定对汽车进行日常维护,以免商家拒绝履行保修承诺。同时,还要详细了解合同上商家所承诺的保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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