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市315系列报道二:买车前 定金/订金 要分清
河北新闻网3月13日讯(记者 李为华)石家庄车友韩先生交付了47800元定金贷款购买某品牌汽车,商家承诺45日内交车,但逾期仍未提供车辆。因贷款买车已产生银行利息,商家书面承诺支付一个月的利息750元,但只履行了100元。从订车到提车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3000元,让韩先生叫苦不迭。
石家庄于先生购买汽车交付1万元“订金”,后来因为自己资金问题不能购买,可是商家却以“订金”已交为由不愿意退还。后来找到工商局调解,由于该于先生交纳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商家最终同意退还“订金”。
定金合同与订金合同,购车之前细分辨
漫画:面对合同细分辨
记者采访了一些石家庄一些汽车经销商,“我们一般都是订金合同,这样如果客户不想购车想退订金是可以操作的。”某汽车品牌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其实客户交纳了订金之后如果退车会给我们造成很多麻烦,很多车型没有现车,消费者跟我们订车我们再向厂家订车,如果消费者不要车了,那么车就只能压在我们手里成为库存车,特别是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客户,选那种颜色配置比较非主流的车型,一旦退订我们就很难再卖掉了。买车签订《购车意向书》,要求消费者交的就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这样也是为了方便消费者提现车,厂家发车会首先安排。但是如果客户单方面毁约退订,那么定金也是不退的。”另一汽车品牌4S店工作人员如是说。
由此可见,在石家庄汽车市场,“定金合同”与“订金合同”并存,所以消费者在购车之前一定要仔细分辨。
定金与订金 究竟有啥区别?
漫画:定金与订金 究竟有啥区别
从法律上讲,定金具有一种担保性质,如果接受定金方发生违约行为则就需要将定金双倍返还,而如果支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作为预付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销售商的原因使买卖未能实现,所交订金都应返还。
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在签合同前,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内容条款,防止合同陷阱。面对很多现成的合同也不要认为这是不可更改的,如果对于合同中条款有异议的地方,可以跟经销商协商,重新拟订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条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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