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石家庄市二环限行“黄标车”
二环路以内道路上禁止“黄标车”新闻发布会
河北新闻网4月26日讯(记者 王嵩)石家庄市政府、市交管局、市环保局今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13年5月1日起,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白天在禁止通行范围内行驶的,一经发现,将采取100元的处罚。
据悉,机动车尾气是造成城市污染的主要凶手,而在石家庄市区“黄标车”更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按照《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河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黄标车”)和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无标车”)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什么类型的车属于“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装有点燃式发动机、低于国I排放标准和装有压燃式发动机、低于国III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经环保检验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绿标车”是指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自2009年9月1日起,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省会已经发放全国统一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措施: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在二环路内通行
根据治理方案,为解决“黄标车”污染问题,石家庄市交管局规定自5月1日起,分时间、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限行“黄标车”。同时,外地籍号牌“黄标车”和“无标车”也在限行范围之内。据石家庄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称,此限行通告1年的有效期满后,石家庄市区三环内或将禁止“黄标车”通行。
石家庄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
具体交通管制措施有,在二环路以外路段及相关路口,设置“黄标车”限行标志,提示“黄标车”驾驶人合理选择绕行路线;执勤交警大队适时在二环路沿线道路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劝返、查处违规通行的“黄标车”;将“黄标车”、无标车通过电子警察抓拍“黄标车”闯进行的行为;与环保局联合设置流动检测点,利用遥感监测系统,随机对无标车、黄标车、冒黑烟的车辆实时监测等。
处罚:限行路段闯行罚100元,无标车上路行驶罚200元,扣三分
规定同时要求,驾驶人在驾车出行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标车”限制通行的管理工作,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黄标车违规进入二环路行驶的,按闯禁行路,罚款100元;无标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扣三分。”石家庄市交管局宣传处张华表示,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罚100元。
交警提醒:二环内限行区域车主可免费办通行证
交管部门同时提醒,考虑到生活在限行区域内的“无标车”和“黄标车”车主的出行实际困难,即日起这些车主可到石市交管局行政大厅免费办理通行证。
办理通行证时,车主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页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市交管局秩序处通行证办理窗口办理。同时,如果此类车辆又是6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货车,还应当依据石家庄市《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要求,遵守其它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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