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起 京港澳高速限速60公里/小时
河北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 张欣媛)今天下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自5月3日起,京港澳高速石安段改扩建工程开始施工,同时对大型车辆进行分流。
高速路面施工
分流方案
●向南港澳方向的7座以上客车及所有货车在青银互通立交进行分流,绕行青银高速(G20)至大广高速(G45)或107国道(G107)行驶;向北北京方向的车辆,在河南境内京港澳高速南林枢纽互通分流,濮鹤枢纽互通、长济枢纽互通作为辅助分流点,确保河南进入河北的大型车辆提前分流。
●北京、天津及以北地区的车辆过境河北省到河南省及以南地区的路径为沿大广高速南行,或沿京港澳高速南行,转青银高速东行至大广高速南行。
保定、石家庄地区的车辆到河南省及其以南地区的路径为沿京港澳高速南行,转青银高速东行至大广高速南行。
●保定、石家庄地区的车辆到邢台、邯郸地区的路径为沿G107国道南行。
河南途经我省到北京、天津及以北地区的车辆可通行大广高速北行。
河南到我省石家庄、保定地区的车辆,可通行大广高速北行,转青银高速至京港澳高速。
邯郸、邢台地区的车辆到石家庄、保定,可行驶107国道(G107)。
京港澳高速
分流路段
京港澳高速青银互通立交(即永安互通立交,桩号K294+000)至冀豫界收费站,禁止7座以上客车(不含7座)及所有货车通行。
限速通行
2013年5月3日上午11时至2014年11月30日,行驶在京港澳高速青银互通立交至冀豫界收费站路段的非禁行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为保证施工和交通安全,并尽可能降低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将对大型车辆进行分流,并对非禁行车辆限速。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5月3日上午11时开始,至2014年11月30日,对途经改扩建路段的7座以上客车及所有货车进行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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