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新车  导购  降价  新车到店  本地资讯  试驾评测  新车谍照  网上车城  二手车市  维修保养

进京要注意 北京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3-11-05 16: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11月5日讯(记者李为华)今天记者从河北省交管部门了解到,北京市发布关于对本市剧毒危化运输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13年11月7日0时起至11月13日24时止,对剧毒、危化运输机动车和其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如果在此期间河北车友要进京,请多多注意。

具体措施如下:

一、北京市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上路行驶的本市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须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并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后,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二、其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但持有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三、其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但以下车辆除外:  

1.“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和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  

2.邮政专用货车。  

上述车辆,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每天0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四、其他省、区、市载客汽车需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  

五、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  

六、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机动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对北京市和外省、区、市机动车的其他交通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李为华】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更多车闻趣事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