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部署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河北新闻网11月19日讯(记者 王嵩)为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安全文化,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日前,河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决定,在巩固深化2010至2012三年实施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即日起至2015年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积极适应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促进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影响通行秩序及道路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交通陋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违反交通信号灯、酒后驾驶等
今年,全面启动第二个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吸收、深化2010至2012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文明交通大格局作用,进一步完善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交通违法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实现因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超载超限运输等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群众出行安全感明显增强。
明年重点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客运超员超速、货运超载超限
2014年,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中国式过马路”、客货运车辆野蛮驾驶等突出问题和痼疾顽症,实现城市道路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
形成良好的文明交通风尚,实现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下降
2015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健全;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丰富;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道德判断力和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务更加自觉,守法、文明出行道德规范和良好风尚基本形成;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出行环境更加便捷、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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