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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上半年淘汰黄标车14.6万辆 完成全年总任务5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7-30 16:39:31 责任编辑:李建国

    河北新闻网7月30日讯(实习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杨华生)今日,记者从省交管局河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省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严格按照省政府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1-6月份,全省共淘汰黄标车14.6万辆,完成全年任务的54.59%。

    在工作中,我省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加强与环保、财政、交通、质监、商务等各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黄标车登记、上路行驶、营运资质、检验、报废等各环节监管,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注销状态及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按规定予以强制注销、报废。

    下半年,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强化车管业务源头管控,限制转入转出、限制过户、强制报废。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核发环保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落实黄标车禁行措施,加大闯禁行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加强黄标车报废监督管理,确保报废不留隐患,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交易市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

    2015年底淘汰黄标车102.6万辆

    据了解,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到2015年底,河北省将淘汰黄标车102.6万辆。截止目前,全省已淘汰黄标车74.8万辆,完成三年总任务的72.7%。

    对外地转入我省的车辆,2013年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2014年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对营运黄标车,要严格控制核发营运证;对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一律停发营运证。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

    全省黄标车限行范围

    石家庄市限行范围:三环(含)以内区域和县(市)、矿区城区内道路;

    张家口市限行范围:外环路以内(含环路);

    承德市限行范围:市建成区(含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

    秦皇岛市限行范围: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所有城市区道路;

    唐山市限行范围:环城路(不含环城路)以内区域;

    廊坊市限行范围: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此四条道路)以内区域;

    沧州市限行范围:长芦大道以西、渤海路以南、迎宾北大道以东、沧保公路以南、西三环以东、307辅道以北、迎宾南大道以东、海河路以北合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衡水市限行范围:外环线(不含)以内;

    保定市限行范围:东三环以西、南二环以北、西三环以东、北三环以南(不含环路);

    邢台市限行范围: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含上述四条道路)的围合区域;

    邯郸市限行范围: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范围内(不含环路)。

    全省高速公路:2014年7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全面禁行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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