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河北新闻网2月4日讯(记者 李建国)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自2月2日至10日,全省各级交管部门集中了开展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统一行动,深刻汲取荣乌高速山东莱州段“1.16”重大事故教训,遏制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保障春运交通安全。
多部门联合开展 发现问题禁止上路
据了解,在行动中,各地交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和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辖区内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一律限期整改、跟踪整改、整改到位;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禁止有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一律予以停运、限期加装;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仍在外地运营的,督促企业限期召回安装,逾期仍未安装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车辆动态实时监管
同时,还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组织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驾驶人、押运员重点培训紧急切断装置的操作规程、维护要求、应急处置常识等要点内容,各地组织监管民警参加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活动,检查企业安全教育活动质量,确保每一名驾驶人、押运员掌握如何操作紧急切断装置。
同时,严格要求车辆动态监控值班人员,把车辆动态监控值班人员是否及时提醒告知驾驶人和押运人作为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严格排查化运车辆 公布曝光违法案例
此外,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法规和标准严格查验危险货物运输车限速装置、行驶记录装置、盘式制动器、罐体喷涂和外形等项目,对不符合国家标准、与《公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登记;会同质检部门,对检验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依规严格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检验工作,对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一律依法撤销检验资质。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还将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形成对非法运输行为的强大舆论压力。
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2015年1月16日,荣乌高速公路山东莱州段发生一起四车连环相撞并起火燃烧,造成1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目前,重型罐式货车驾驶人、货车实际所有人、货车挂靠单位、托运人、货车罐体检验单位、货车生产企业等均受到法律追究,已有8人被刑事拘留、2人被公安机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