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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即日起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7-29 08:36:18  责任编辑:王嵩

    河北新闻网7月29日讯(记者 王嵩)日前,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省会公安交管工作水平,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了解,省会交警将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大范围、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集中整治行动,依法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一批无视交通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曝光一批群众关注、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势头,全面提升驾驶人文明规范驾驶的自律性。

    行动中,市公安局交管局成立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局局长张建芬任组长的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迅速形成严管、严查、严罚的高压态势。

    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为:

    (一)重点行为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以下简称“飙车”);

    2、饮酒后、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以下简称“酒驾”、“毒驾”);

    3、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4、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5、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以下简称“加塞”);

    6.渣土车、水泥罐车、黄牌货车、三车、黄标车等车辆的违规闯禁行;

    7.违规私设、乱划、乱收费等非法停车场。

    (二)重点部位

    国省道路、城市快速路等通行条件较好、车辆流量较少的路段;城市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交通流量大、违法多发、报警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秩序较乱的路段和交叉路口。

    (三)重点人群

    1、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性车辆驾驶人;

    2、上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分达12分以上驾驶人;

    3、有吸毒史和酒驾、毒驾违法记录的驾驶人;

    4、拥有非法改装的“大功率”、“大排量”小型载客汽车的驾驶人。

    在此次行动中,省会公安交警将 在充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安排勤务时间,科学布警,坚决做到重要路段时段必巡,重点车辆必管必查,重点违法必纠必罚。一方面,采取定点查缉与流动巡控相结合的方式,依托路面辖区固定岗、巡逻岗对违法多发、通行秩序差、群众意见大的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以及环城大队警务站24小时勤务优势,严查“双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酒驾、毒驾、飙车违法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组织优势警力,组织开展不间断的夜查行动。特别是查处“飙车”违法犯罪行为,除制定有针对性的查缉布控办法外,将充分发挥交通信号控制和交通安全设施隔离、减速的作用,抓住参与“飙车”违法活动机动车集中停放等关键时机,有针对性地实施拦截、检查。并充分发挥安全防控体系作用,及时发现涉牌涉证、超速、飙车、违反信号灯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打击。一方面,强化视频巡逻管控,采取警车巡逻监控和远端视频巡控相结合的方式等方式,对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摄录、拍照取证,具备现场查处条件的,要及时现场查处并纠正教育;另一方面,利用市区视频监控,对“飙车”犯罪行为和超速、疲劳驾驶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程视频记录,及时追查嫌疑车辆,查明违法犯罪嫌疑人并固定证据。其中,市区每个大队要确定不少于2个、县(市)每个大队要确定不少3个交叉路口作为严管路口,通过安装和调整视频监控设备,实时抓拍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同时,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向社会广泛征集交通违法线索。希望并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新浪微博“石家庄交警V”及时向省会交警通报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秩序乱点、路口流量等实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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