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这次抽样核查车型基本上涵盖了市面上自主与合资品牌的主流热销车型。结果详细可靠,是购车时的好参考。 3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工作组开展了第一次市场抽样核查工作完成,共计抽取了31家企业的64个车型样车进行燃料消耗量核查,根据公示资料看全部通过核查。
本次抽样核查车型基本上涵盖了市面上的主流热销车型,其中包括江淮和悦1.5L、比亚迪F0、比亚迪F3、现代瑞纳、现代悦动、奇瑞QQ3、长城腾翼(微博)C30、东风悦达起亚福瑞迪、广州本田锋范、华晨骏捷FRV、上海大众POLO、上海大众朗逸、一汽丰田卡罗拉、一汽大众高尔夫1.4TSI、上海通用科鲁兹、上海通用赛欧等。
粗看表格中的数据申报和检测结果不容易分辨对比,而根据燃料消耗量检测说明规定样车燃料消耗量(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目录》中对应车型燃料消耗量的比值不大于104%,且不超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规定的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则判定该车型通过节能汽车推广专项燃料消耗量核查;否则,判定该车型没有通过节能汽车推广专项燃料消耗量核查。
其中“企业申报油耗值”是企业本身向三部门申报的企业自测数据,而“申报值的104%”则是企业自报数据的浮动上限值,“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则是各个车型根据自身重量相对应“推广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油耗标准数值,也就是说“样车检测结果”应该比对前三项,一旦超出“推广事实细则”中的规定标准即为不通过,详细阅览本期公示表格,除了封条破损被取消测试结果外,都顺利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