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T1923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对于抽检样车燃料消耗量的检测方式,企业可以选择不超过15000公里的磨合进行后检测,或选择不磨合、采用渐变系数0.92。本次抽检样车的企业均选择不磨合、采用渐变系数的检测方式。所以,本次公示的样车检测结果均为不磨合直接检测值乘以0.92后的值。
本次抽样检测中骏捷FSV与海马王子几乎是属于擦边球性质,样车检测结果与综合燃料消耗限量值完全一致,要不是104%的上浮条件,几乎无法通过核查,而神龙公司旗下多款产品、奇瑞旗云2也非常接近综合燃料消耗限量值规定的标准数据,目前公示结果还未完全定论,3月28日前如果上述企业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话,还会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不排除重新测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