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推出7项互联网交管服务业务

2015-12-30 13:59: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嵩

    二、交通管理服务业务的功能简介

    已上线的12项业务,机动车业务5项

    1、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丢失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补领绑定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

    2、换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损毁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换领绑定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

    3、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灭失、丢失或损毁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补领绑定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变更车主联系方式。机动车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个人用户(含窗口注册和互联网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变更绑定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联系方式信息。

    5、换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损毁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换领绑定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号牌。

    驾驶证业务(7项)

    1、遗失补领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灭失或丢失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遗失补领驾驶证业务。

    2、损毁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损毁换领驾驶证业务。

    3、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驾驶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个人用户(含窗口注册和互联网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业务。

    4、提交驾驶证专用照片。公安信息管理系统中没有采集驾驶证专用电子照片的,或者办理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驾驶证专用电子照片超过有效期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交驾驶证证件专用电子照片。

    5、延期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在驾驶证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延期换证业务。

    6、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7、延期审验。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在审验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延期审验业务。

    2016年 1月5日准备上线的7项业务,机动车业务2项

    1、预选机动车号牌(含预选号牌申诉)。注册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明后(对于非本市户口人员,需准备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为本人或本单位新购的小型汽车(二手车和需报公务号牌车辆除外)办理机动车预选号牌业务。预选过程中,用户需要录入本人\本单位的新购小型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购车发票信息,上传购车发票照片,录入用户联系信息。

    预选机动车号牌的方式有【自编选号】和【随机选号】两种,可以在每天的8:00至23:00进行操作。每次选号的最长操作时间为60分钟。其中,

    (1)对于选择“自编选号”的:每辆机动车共有20次自编预选号牌和1次“验证”成功的机会。同时,在验证成功后,必须在180秒内确认是否“确认选号”,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放弃的,系统将不再提供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随机选号。

    比如,在第1次自编到1个满意的号牌号码,点击“验证”,验证号牌号码是否可预选,如果号牌已被他人预选,您当前车辆的自编预选号牌机会将变成19次;如果验证成功(即此号牌可选),您的自编预选号牌机会将变成0次,同时,必须在180秒内确认是否“确认选号”,否则将不再具备自编选号机会。

    (2)对于选择“随机选号”的:每辆机动车共有10次随机选号机会,每次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5个号牌号码,用户有180秒的考虑时间。

    如,第1次系统随机选出的5个号码中,如果其中没有您满意的号码,您可以点击“放弃重选”,随之您的随机预选号牌机会将会变成9次;如果其中有您满意的号码,您必须在180秒内选择并进行确认,并在随后的30分钟内要通过点击“获取验证码”的方式,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输入到指定位置进行手机短信验证。

    如果用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短信确认号牌,系统将根据用户的自编和随机选号情况,自动跳转到【自编选号】或【随机选号】步骤。如果用户已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系统会提示用户前往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用户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后,用户可以“打印预选号凭证”,同时也会收到成功预选号牌号码的提示短信。用户可以凭“预选号凭证”或选号成功的提示短信,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在此特别提示,对于用户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后逾期未办理或填写的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所有人名称、手机号码信息与用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提交的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所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且两年内不得再次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

    另外,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号池首批投入的号段已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群众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e.122.gov.cn)进行了解。

    2、补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灭失或丢失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补领绑定在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号牌。

    驾驶证业务4项

    1、驾驶人体检(到医院办理)。办理驾驶证申领、转入、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恢复驾驶资格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驾驶人可到开通互联网体检业务的医院出具身体条件证明。

    2、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到医院办理)。办理60周岁以上或持C5驾驶证的驾驶人,且当前日期到达驾驶证审验日期后,驾驶人可到开通互联网体检业务的医院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期满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个月的,也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

    4、超龄换领驾驶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可以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处理1项

    1、电子监控处理。已经绑定驾驶证的个人用户(含窗口注册和互联网注册用户),可以处理绑定的机动车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有记分的违法行为除外)。由于目前互联网平台尚未开通网上缴款功能,用户在输入手机验证码确认处罚信息后,需持打印的缴款凭证到银行缴款。对银行已开通网上缴纳交通罚款功能的,用户持有该行银行卡并已开通网银功能的,也可自行登录到该银行官方网站直接进行缴款。

    在此特别提示,为便于银行保存,自行打印的缴款凭证要使用激光或针式打印机,不能使用热敏打印机打印。

    以上内容仅对交通管理服务的相关业务种类进行了简要说明,各类业务的具体办理条件、流程和要求,群众可通过登陆http://he.122.gov.cn进入【办事指南】→【网上业务办理】版块详细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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