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5月15日,省交管局召开会议,为维护全省道路交通秩序,即日起至8月31日,全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整治以期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同比减少20%,城市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高速公路、国省道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预防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地区包括:秦皇岛、唐山、廊坊、北戴河避暑区。重点道路:京哈、唐津、沿海高速公路、102国道、205国道、364省道和北戴河避暑区。重点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城市区大型货车、7座以上面包车。
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遮挡号牌,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停车,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货运车辆未按期安全技术检验。
整治行动以期实现,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不按信号通行、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影响城市和县城区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解决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小车超速、违法停车、遮挡号牌、行人上高速公路和客运车辆随意停车揽客等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突出问题;解决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小面包车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货运车辆未按期安检等影响国省道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超员车一律卸载转运
整治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秩序,加强乡村道路尤其是事故多发点段的巡逻管控,开展查纠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排查并督促货运车辆按期年检,解决农村道路失管失控、秩序混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全面启动省际、市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服务站,在重点旅游线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重点车辆核查系统,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车逐车登记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客车超员的,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超员20%以上的,依法从严处罚。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监管,从严处罚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在辖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要加强巡逻管控,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联合整治货车违法装载。对装载宽度超过2.5米和具有可伸缩式车身结构的商品车运输车进行专项整治,对存在加长、加宽等非法改装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通报注册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时重点查验。每月两次集中行动
从严监管客货运输企业,结合当前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对两年以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属地交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客运车辆、旅游客车的运输企业,要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依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隐患。
规定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四为全省大整治统一行动日,通过警种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线联动、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等措施,形成整治声势。各市交警支队要针对区域交通违法特点和事故规律,在全省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每月针对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不少于7天的交叉互查,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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