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 看他曾经走私过的豪车
赖昌星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今天上午在厦门市中院一审宣判,赖昌星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昌星1958年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烧厝村。90年代初,赖昌星在石狮与别人合办服装厂,并开始小规模的走私,主要是走私一些电器。走私获得的高额利润刺激了他,他的胃口也越来越大。1991年,赖昌星以伪造的证件,非法取得香港居民身份,注册香港远华国际有限公司。赖昌星团伙的走私物品遍及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通讯产品等数十种,走私案值共计人民币530余亿元,偷逃税300亿元,成为建国以来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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