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警对交通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
河北新闻网3月17日讯(记者 王嵩 通讯员 夏延民 孔大龙)上午,记者从沧州交管部门获悉,沧州交警按照省局《关于做好交通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对交通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目前,安全员考试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3月底前将全部完成考核发证工作。
据了解,道路运输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员是2014年全省源头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科学安排,加强协调,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力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
河北省《道路运输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员的规定》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按照每2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其它客货运输企业原则上按照50辆以下的1至2人,50至200辆的不少于3人,200辆以上的不少于5人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无注册登记车辆的客货运场站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员。较大有车单位原则上按照每拥有5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不足50辆的可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的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有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服务的学校或幼儿园应当由主管安全的校长(或园长)兼任交通安全员;无主管安全负责人的,由学校或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兼任。
沧州交警充分认识运输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力做好交通安全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确保安全员配齐配强并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提升全市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沧州交警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与辖区运输单位联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员平台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根据各单位安全员的数量和考试场地的考试能力,统筹安排,分批次进行了全员网上培训辅导,按计划、分期分批对安全员进行了考试。考试中,严格安全员考试纪律,对考试过程全程进行监控,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企业更换交通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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