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警五举措管控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河北新闻网3月21日讯(记者 王嵩 通讯员 夏延民 孔大龙)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发生,沧州交警结合辖区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强化五项具体工作举措,全力确保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
沧州交警与辖区剧毒化学品运输、生产、使用和销售单位签订责任状,建立定期走访制度,深入企业与运输车辆、驾驶人见面,对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剧毒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逐单位制作《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明确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使用和销售单位进行宣传。截止目前,全系统共走访剧毒化学品运输和生产单位17家,与负责人签订责任状17份。同时,全市共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发放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识手册5000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200余幅,受教育驾驶员50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合理设置检查站点或依托收费站卡,采取固定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重点路段和时段进行巡查,动态发现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同时充分利用道路交通监控、公路卡口、警用无线查询等终端技术,及时发现、拦截、查控违法嫌疑车辆,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对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查处;对没有剧毒化学品运输手续的一律扣除;对超载车辆,要禁止继续行使,将其引导至安全地点停放监管,并通知所属企业派员处理后遣返起运地;对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的,擅自进入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要依法扣留,从严从重处罚。 联合辖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辖区从事剧毒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掌握情况对本市从事剧毒化学品生产和运输的企业,以及所属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详细解剧毒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点掌握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行驶路线、车载GPS的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运转情况。在此基础上,严格监督辖区剧毒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与各生产和运输企业签订责任状,督促生产和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把通行证发放关,对车辆手续不全或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办证。在核准行驶路线时,根据我市道路状况,及时向车主指出正在修路或路况不好的路段,必要时责令其改变行驶路线,同时要求沿线公路巡警中队增派警力引导车辆通行,确保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安全。同时,各大队积极联系治安、安监、消防、医疗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剧毒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迅速控制局面,减少事故危害。
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监管,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是否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发生过超载、超速违法行为。对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尽快接受处理。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企业安全负责人集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报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督促了驾驶人、押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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