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拉病人违反交通法我该不该被罚?
为了将同村的垂危病人从医院拉回家,石家庄晋州市蒋家庄村村民曹增元拆掉了自家面包车的后座,谁知在前往医院途中,被交警查住,开了罚单。
曹增元承认,私改车型确实是违法了,“但我要是不去接他,他就可能一直待在医院里,再也回不了家了。我也是为了帮助人,该不该受罚?”
突来的“救急事件”
“我爸快不行了,能把他拉回来吗?”
8月2日傍晚,晋州市蒋家庄村村民曹增元正在自家的空调维修店忙活,同村的蒋伟松忽然来找他。“我爸快不行了,能开车把他拉回来吗?”蒋伟松说。
原来,蒋伟松的父亲蒋增波得了胃癌,几个月前,家人将他送到省会的医院医治,然而,癌细胞已经扩散,蒋增波已无治愈的希望。医生告诉在医院陪护的蒋伟松的弟弟蒋伟普:最多还能活两个星期,不如让他回家吧。
蒋家本来就一贫如洗,这几年为了给蒋增波治病,又欠了不少外债,蒋伟普就没敢想请医院的救护车送人。2日,他从医院往家里打了个电话,希望哥哥能找辆车把父亲接回家。
当晚卸掉后座 准备拉病人回家
“我能不同意吗?两家关系本来就不错,我有辆面包车,帮这个忙也是应该的。”7日,曹增元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就和蒋伟松一起,把面包车的后座拆掉了,随后从蒋家拿来被子,铺在车厢里,准备第二天就去医院接蒋增波。
曹增元拆座位的目的和过程得到了蒋家庄很多村民的证实。村党支部书记曹三刚说:“增元的确是想帮助蒋家,蒋家没钱雇车,蒋增波人都快不行了,根本没法坐。增元拆座位就是为了拉人,总不能眼看着人死在外面吧?”
行驶途中 被交警查住开罚单
3日,曹增元开着面包车,蒋伟松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两人一早就出发,前往石家庄接生命垂危的蒋增波。
“我们沿着307国道,走到藁城市一个路口等红灯时,一名交警走过来,示意我们停车。”曹增元说,当时交警拉开车门一看后座被拆除,就进行了拍照取证,“我也试图向交警解释说我们拆后座是为了拉病人,但交警并没有取信,而是按照相关规定开具了处罚通知书。”
拿到处罚通知书后,曹增元的面包车被放行,他继续驾车往医院赶,接上蒋增波,于11时许返回蒋家庄。
“烫手”的500块钱
蒋家送来500块钱,“我咋能要?”
3日上午,将蒋增波拉到蒋家后,曹增元就回了自己家。看着手里的罚单,他心里多少有些委屈:自己明明是为了帮助人,咋还要被处罚呢?
曹增元没想到的是,4日晚上,蒋伟松又来找他,还揣着500块钱。“你是帮我们忙呢,不能让你吃亏。”蒋伟松死活把钱丢给了曹增元,他知道这个处罚金额是500元,让他赶紧去交了。
“我知道他这钱是借的。”7日上午,曹增元捏着蒋家送来的500块钱,不停地摇着手表达心里的难受。他说,他知道在去接蒋增波回家的头天晚上,蒋伟松才东拼西借,凑够了33400块钱出院费。
“我去他家送了好几次,人家本来是为了省钱才找我帮忙的,我哪能要这个钱?”提起这事,曹增元急得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他家里的房子,是村里最差的,家里缺钱我们都知道……”
“帮我们忙呢,不能让人家吃亏”
记者随后来到蒋增波家里核实情况,蒋增波躺在床上,正痛苦地呻吟着,不时翻个身。51岁的他被病痛折磨得瘦骨嶙峋,本来不大的床与他消瘦的身子相比,显得很宽大。
低矮的平房里,除了一台看不出年代的电视机外,几乎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
“家里确实没钱,还欠了好多债。”蒋伟普一边跟记者说,一边不时地照看一下躺在病床上的蒋增波,“但人家是出于好心帮我们才被罚的,我们也不能让人家吃亏啊。”
诉求
“我是为了助人,能不能免罚?”
7日下午,记者看到了曹增元收到的那张处罚通知书:“2012年8月3日7时19分307国道与四明街交口,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我私改车型确实是违法了,对执法过程并没有异议。”曹增元说,“我拆掉了后座有错在先,交警查处我也是应该的。我只是觉得自己虽然不对,但是有特殊情况啊,我也是为了做好事帮助人。我看报纸上说为了救病人闯红灯的会免除处罚,我这情况跟那类似。”
“还有蒋家,他们非要给我这500块钱,我拿着真‘烫手’。”曹增元想知道,有没有申诉渠道能免除处罚,“要是不罚这500块钱,我没有损失了,蒋家也能省下500块钱办点别的事情。”
回应
可开具证明 再研究解决办法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藁城市交警大队,询问曹增元遇到的这种情况,是否有申诉渠道。
“作为一个司机肯定应该知道不能私自更改车型,就算是做好事也要讲究合适的方式。”综合科科长王梦珍解释说,更何况曹增元当时驾驶的面包车上,车厢内只有被子没有病人,“当时他们所说的情况无法取证,所以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只能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执行,对他下达处罚通知。”
“现在都在强调人性化执法。”王梦珍说,如果曹增元所说的情况属实,可以写清实际情况,并请村委会开出证明交到交警队,“我们可以上报到公安局法制科,研究之后拿出解决办法。”
记者手记
可否设置固定的申诉渠道?
曹增元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一句话:“我不去拉,难道让他一直在医院躺着吗?”他觉得,他拆了面包车后座去拉蒋增波,是应该也必须做的,他的这种行为跟拉着病人闯红灯类似,都是为了帮助别人才违反交通法。而查处曹增元的过程中,交警本身也没有任何过错。拆掉后座私改车型,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违法就应该处罚,否则法就失去了本应具备的严肃性,沦为一纸空文。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有一个固定的申诉渠道,当有类似情况发生时,当事司机提供确凿证据后,交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轻、减免处罚或改变处罚方式?毕竟,人性化执法才能达到最好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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