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罚款500元
“高罚款”能否罚出礼让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
2012年以来,深圳市对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上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已开出一万多张罚单。由此引发了社会关注,司机心疼,行人叫好,高罚款能否让司机痛定思痛,学会礼让行人?
斑马线侵权多
频现“血的教训”
机动车行经斑马线,遇行人通过应主动让行,是考取驾照必学的交通规则之一。但在现实中,司机与行人抢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一些行人命丧斑马线。
深圳市福田交警二中队一名交警说,在斑马线路口,一些司机为了“抢时间”,对行人并不礼让,碰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很容易酿成车祸。
不减速不避让
既失礼又违规
一些车主拿到罚单之后,才知道自己在斑马线前“失礼了,而且违规了”。据深圳市交警局统计,到目前,已查处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15956宗,其中多数是社会车辆。
高罚款的效果显著,但也在社会上引发了争议。接受采访的行人表示,新规定维护了行人的“斑马线权利”,有利于增加安全感。而一些车主抱怨,车子越来越难开,怎么算礼让、如何不违章,至今“蒙查查”,如此罚款是否包藏部门利益?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解释说,有不少驾驶员并未形成文明、规范的驾驶习惯,口头教育在这方面显得苍白无力,罚款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业内人士指出,礼让是双方的,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在机动车道路上违章通过。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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