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高速公路收费难在哪
“重大节日免费通行少收200亿元”引热议,“多免、全免”呼声与现实存在巨大落差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对其经营只能微利保本,不能成为赚钱工具公众并不是反对高速公路收费,而是觉得这一过程不透明,不知道巨额通行费用在哪里
再过段时间,人们将迎来首次全国范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重大节日——— 中秋国庆假期。近日,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专家的一项有关“所有重大节日免费,全国高速公路一年将少收200亿元”的估算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的理由是:这200亿元本来就不应该收。多年来,民众要求清理甚至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收费公路改革坚冰难破的大背景下,重大节假日免收高速公路过路费已经是公众“退而求其次”的诉求。
事实上,在这一新政策公布之初,不少公众就提出,“为何重大节假日只包括春节、国庆节、劳动节、清明节,应该把元旦和平时的双休日都算进去。”还有一些公众期待,在不久的将来,高速公路完全取消收费。
公众期待和政府决策为何总有差距?曾经在今年8月初《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之后,做出这一估算的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近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面对公众对高速公路应该免费通行一边倒的呼声,应该客观看待,全面分析。不是每条高速公路都盈利
据介绍,1984年,我国第一条收费高速公路——— 沪嘉高速建成通车。从此以后,“贷款修路,缴费还贷”开始成为我国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大踏步发展的“制胜法宝”。“如果我国没有收费公路,只用政府财政的钱建设公路,那么我国的高速公路交通网络要落后数十年。”
据了解,在1990年之后十多年里建成的高速公路,多数属于连接省会城市以及人口超过100万人的中心城市的公路,这些高速公路经过十多年的市场培育期,由于所在地区人口密度高、车流量大,通常能够还本付息,不少在还完贷款后进入稳定的盈利期,形成了一定的“高速公路现金流”。
然而,近几年修建的连接中小城市的高速公路,由于车流量小,通常缺乏还本付息能力。正在建设或将要建设的高速公路,大多位于收入水平低、人口密度低、车流量低的中西部地区,这些公路大都属于国家战略性路网支撑体系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公路建设负债将大幅度增加,还本付息能力将大幅度下降。
在胡方俊看来,现在一些人有个认识误区,认为许多投资经营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很高,“判断这类公司是否盈利,应该看它的净资产收益率,而不是毛利率,根据我们的调研,近几年来,深圳高速公路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只有7%-8%。”
某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曾经表示,“2004年以前,高速公路项目,效益确实非常好,毛利率甚至达到90%以上。2004年以后,情况开始变差。从2006年到现在,我们的亏损已经超过100亿元。现在通车的17个高速公路项目,只有4个是盈利的。”
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达到54.64%,相当多地区的高速公路收费收入已经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因此,要依靠举借新债来偿还旧债。高速公路收费需要透明化
多年来,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备受公众诟病。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作出了限制:对于前者,《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对于后者,《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胡方俊说,《条例》用年限这一“硬杠杠”规定了收费期限,“但是,全国的政府还贷公路情况千差万别,有的不到15年就还清了贷款,有的收了15年通行费还没有还清。”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条例》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一些已经还完贷款的高速公路没有停止收费,用收来的通行费补贴那些没有还本付息能力的高速路。《条例》规定:“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但是,一些地方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该规定。
胡方俊认为,经营性公路得到的“合理回报”应该在政府可调控和监管的范围内,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只能微利保本,不能成为赚钱工具。
很多公众并不是反对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而是觉得一些高速公路变身成为经营性公路,成为赚钱机器,丧失了公路本应具有的公益属性。更重要的是,这一过程不为公众所知,收取的巨额通行费用在哪里?
“无论是补贴其他公路,还是偿还银行贷款,这个过程应该透明化管理,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者都应该给公众一笔明白账。”胡方俊说。高速公路完全免费能否实现
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了,何时能完全免费?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说,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免费,尤其是对企业运营的高速公路来说,不大现实。
胡方俊认为,如果地方政府财力充足,在基础设施已经相当完善的情况下,仍有余力,推行高速公路完全免费并非不可能。
从长远看,应当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公路投融资体制,分类调整公路的融资结构,普通公路主要通过公共财政来融资建设,高速公路应该提高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的比重,避免对信贷资金的过度依赖,并规范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认为,要清理收费公路和避免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首先要停止高速公路建设大跃进。
他建议,“十二五”时期每年新增的高速公路里程不能超过1000公里,最多不能超过2000公里,而不是目前交通运输部规划的每年6000公里。公路交通建设要进行结构调整,量力而行。即使这样,也要经过相当长的时期,等大部分收费公路完成还本付息后,高速公路逐渐免费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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