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 2013年影响买车用车政策必看
政策二:“汽车三包”政策
新闻回顾: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公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影响:
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可以说是为今年10月“汽车三包”政策做铺垫,也是继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后,中国是第六个实行“汽车三包”的国家。但关于这个条例,中国消费者整整等了8年,而该政策的实施大大减轻了消费者买车的后顾之忧,可见三包政策确实是给汽车消费者打了一针强心剂。
不过,在分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后,大家都会发现,这个政策并没有细化,可执行性并不强。在实际执行中,汽车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新规笼统的规定让争议出现后,很难判断责任归属。
比如,在执行的时候,对汽车故障的鉴定是由谁负责,是厂家还是专业的鉴定机构?如果退换,购买新车时所交上牌费、保险、购置税由谁承担?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汽车三包”中均没有被提及。“汽车三包”实施后,在车辆出现问题后,其责任人主要是汽车厂家,而经销商与厂家如何分担责任,是否会互相推卸责任,都很难通过该规定明确赔偿方。
同时对于少数自主品牌来说,也将会是很大的挑战,少数自主品牌车型的质量并不过硬,在“汽车三包”硬性规定下,会有很多车企的维修费用激增,甚至会有个别小企业无法经营。不过,这一政策也会促使自主品牌提升制造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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