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加大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自今年3月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至今,沧州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全力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截至目前,集中统一行动67次,出动警力3.5万人次,警车1万台次,设置检查教育处罚点2600个,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万余起、查处行人交通违法8千余起,教育非机动车、行人10万人次,查扣被盗非机动车126辆,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明显提升。
沧州市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清亲自挂帅任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组长。全市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了领导带头上路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工作制度;对公务员交通违法进行抄告制度;每周通报和每月考核制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从严厉查处、大力宣传、完善设施几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整治行动健康发展,全面规范市区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整治中,沧州各交警大队将所有警力全部摆到路面上,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市区实行“一区一警一员”文明交通社会化管理机制之后,单位、门店、社区物业保安员310人每天都在守好自己的门,管好门前的路,有效净化交通环境。7000名驾校学员也不同时间走上路口配合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做到文明说教,耐心解释,提高社会效应。各交警大队在市区、县城区主干路道和进入市区、县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置教育处罚点10个,每个处罚点固定至少5名警力,对发现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沧州市交警支队还组织民警对各个路口、路段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情况进行深入摸排、梳理,认真排查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二次过街设施设置等不合理的地方,积极报请政府,协调相关部门,重点解决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缺失、信号灯配时过短的问题,充分保障非机动车、行人路权。目前已增设、更换标志68块,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36组,调整人行信号灯信号配时18组。
即日起,沧州市交警将集中全部精力、在早高峰、晚高峰重点时段,依法从严查处非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严管、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在市区主干道和行人、非机动车容易横穿的路口、路段实行封闭隔离设施,减少机非冲突点,提高道路通行质量。
(孔大龙 刘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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