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进石家庄市先查尾气 4月设监测点
据石家庄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省会出台的《机动车尾气治理方案》中,省会提出将逐步淘汰1995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2002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同时,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大于80%;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大于90%。
其中,从自4月1日起,在裕华东路高速口等地点设流动监测点,对外地进入石家庄市的车辆进行尾气监测,禁止尾气不达标车辆入市。并且,抽调专职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利用遥感监测系统,对无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黄标车、冒黑烟的车辆以及其他疑似超标车辆进行实时监测,严厉查处排放不达标车辆。 同时,将尾气检测作为车辆安全检测的前置条件,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志。此外,自4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主要路段,对黄标车采取分时段、分路段限行措施。
【责任编辑: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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