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管局发布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河北新闻网2月22日讯(记者 张欣媛)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市民的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要求,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将于2月23日0点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
限行措施:在Ⅲ级预警基础上实施。载货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点至24点禁止驶入三环以内。同时,机动车以尾号为准限行20%。
尾号限行方法:2014年2月23日0点起(周日)限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禁止驶入石家庄市三环以内道路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此次预警结束后再次启动应急管控时,顺延上次预警解除日限行尾号。
备注: 1、限行范围:市区三环以内(不包括三环); 2、限行尾号顺序:第一天:1和6;第二天:2和7;第三天:3和8;第四天:4和9;第五天:5、0,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限行时间段:全天24小时。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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