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车道“龟速行驶”?罚!
河北新闻网4月18日讯(记者李为华)由于槐安路、和平路等城市快速路交通压力日益增大,除节假日外,每天都出现交通拥堵现象,特别是在交通高峰时段拥堵现象尤为严重。除有机动车增长过快、道路设计、地铁建设等因素外,在快速路主路低速压车行驶也是造成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
几种情况不准低速行驶
为有效解决石家庄快速路车辆低速行驶,人为制造拥堵的问题,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做出了以下规定:
在城市快速路交通流量平稳,且前方未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下,与前车相距超过50米时,城市快速路中的二环路桥上主路全程最低车速为每小时50公里;其他快速路主路限制最低车速为每小时40公里。
具体路段为:和平路高架桥上主路、槐安路桥上主路、体育大街跨线桥上主路、中华北大街高架桥上主路、二环路桥上主路全程。
快速路入口巧提醒
石家庄公安交通管理局将配套设置交通设施,在快速路出入口前,设置相应最低限速提示标志及提示语,如“时速低于最低限速值的机动车,禁止通行城市快速路”、“驾驶人驾龄不满一年(含)的禁止驶入”等;在路段上设置车距确认线、“与前车相距超过50米,行驶速度不得低于40km/h”提示语等。
快速路低速行驶抓拍
提醒的同时还将强化管控措施。在前方交通流量平稳,且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情况下,对在快速路主路通行机动车与前车车距超过50米且速度达不到40km/h的,特别是对于部分车辆低速压车行驶、人为制造交通拥堵的,由视频巡控系统抓拍,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并利用有线广播系统对违法车辆语音提示,令其立即驶离城市快速路主路。
【责任编辑:李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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