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淘汰黄标车已逾9万辆
河北新闻网7月7日讯(记者 王嵩 通讯员 夏彦民)日前,记者从沧州交警支队获悉,在淘汰黄标车行动中,沧州交警从2013年至今已淘汰黄标车超过9万辆,完成总任务的66%。
沧州交警严格按照国四标准从严审批转入车辆落户手续,并按照“一、二、三”标准提高外埠车辆转入落户标准,对连续三年未检的车辆依法进行强制报废,对黄标车转出目的地为省内各设区市、县城及乡镇、农村的,一律不予受理;在市区限行区域设置禁令标志22块,在各县市城区限行区域设置禁行标志178块,并在建制镇城区设定限行区域;会同交通部门限制营运证资格核发,对营运的黄标车、老旧汽车,严格控制核发营运证。
严把黄标车、老旧汽车尾气检测关,对未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建立健全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报废车辆的唯一性并解体,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黑窝点、黑市场”。
【责任编辑: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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